首席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石小伟
8月22日,焦作市民徐某来到位于焦作市普济路和丰收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快运公司提取自己托运的显示器时,发现箱内有东西在晃动,他打开包装箱一看,里面没有显示器,只有几块砖头。
快运公司马上和发货方联系,发货方立即报警。但是,一天过去了,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这时,快运公司的一名员工向经理反映,8月23日中午,他曾经看到员工王某骑自行车驮着一个黑包在公司快运车旁转了一圈。
经理正将信将疑时,王某突然来请假,说家中有事得回去。经理一边稳住王某,一边打电话报了警。焦作市公安特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赶到后,王某很快承认了偷盗显示器的犯罪事实。
8月22日上午,王某在仓库看到一个装有电脑显示器的箱子,动了贪念。他偷偷地把显示器藏到宿舍床下,又找来几块砖头放进包装箱里,按原样封好。
8月23日早上,他把显示器装进事先备好的黑包里,骑自行车绕到副驾驶位置,把包放了进去。然后,王某找经理请假,想借公司的车回家,没想到行踪已被人发现。
(大河网)